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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应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,马某当场向阿某付清4.5万元购房款

更新时间:2026-04-08点击次数:51 来源:宝应讨债公司 官网:https://by.hflmwl.com/

宝应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承办法官秉持“案结事了”原则,耐心释法明理、积极协调沟通,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,被告当场履行付款义务,实现案结事了、定分止争,切实彰显了司法温度与效率。


2025年8月,原告阿某与被告马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,约定阿某名下一处房屋出售给马某,售价4.5万元,双方约定同年11月1日前付清房款。合同签订当日,阿某按约定将涉案房屋交付给马某,马某也已实际使用。付款期限届满后,马某却迟迟未付清房款。阿某多次向马某催要购房款,马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2026年1月,阿某将马某诉至沙雅县人民法院。

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审阅卷宗、梳理案情,明确案件核心争议为马某拖欠购房款的履行问题。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且双方此前无其他矛盾,单纯判决不利于实质性化解纠纷,便先行组织双方进行沟通。


该案办理过程中,法官向马某释明: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,双方均应秉持诚信原则全面履行义务,其已实际占用房屋却拖欠房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,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;同时也劝导阿某体谅马某的实际情况,给予合理沟通空间。在法官的耐心劝导和释法明理下,马某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。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马某当场向阿某付清4.5万元购房款,该案圆满化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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